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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祥典当   信贷为本
旧中国典当名称

        南北朝时期,佛教势力极大,天下遍布佛寺,寺院经济也空前发达。唐诗人杜牧曾有名句:“南朝四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。”在寺院经济运行过程中,寺院安排一些僧人专职或兼职从事典当活动,将多余的钱对外放贷,从而用来进一步积累寺院财富,于是典当业开始萌芽,佛教寺院成为典当的发祥地。当时的典当机构还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和经营场所,设立于寺院仓库之中,故统称为“寺库”,这恐怕是我国典当机构最早的名称了。
    唐代典当机构的名称已经专业化了,突出体现典当以物质钱的行业特征,统称为“质库”。即当户以动产质押形式向典当机构借贷,典当机构发放质押贷款则为质库。
    进入两宋后,由于佛教中兴,僧办典当机构还有了新的名称——长生库,与质库之名同用。南宋陆游在《老学庵笔记》中言:“今僧寺辄作库,质钱取利,谓之长生库。”
    北宋时,民办典当十分发达,质库已名列360行,乡镇街市随处可见。此时民办典当机构的名称除了质库外,通常还叫做解库、抵当库等。据南宋吴曾所说:“江北人谓以物质钱为解库,江南人谓为质库,然自南朝已如此。”看来只是人们的习惯不同而已。金代开设官办公立典当即流泉务。
    在元代,典当机构的名称更加多变,除了质库,诸如解库、解典库、典解库、解典铺等都很流行。
    从明代起,后世典当机构除称做典铺外,更常见的是叫当铺。